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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无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彭曙云涉嫌受贿案一审开庭审理

发布日期:2019-04-09作者:无为县法院来源:无为县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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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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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彭曙云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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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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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彭曙云自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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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法单位组织干警旁听庭审


4月9日上午,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无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彭曙云涉嫌受贿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彭曙云在担任无为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教导员、巡警大队大队长、巡逻防暴大队大队长、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查办“黄赌”案件、巡逻、治安管理等履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47130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彭曙云接受周帮海的请托,对周帮海在游戏机室经营等方面予以关照,先后24次收受其所送价值15000元的超市购物卡和80000元现金。2018213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帮海等56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公开宣判,周帮海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庭审中,被告人彭曙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当庭自愿认罪。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案件事实、罪名、量刑情节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因案情重大,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无为县各政法单位150余名政法干警旁听了案件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