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3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4月25日上午,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肖何等13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4月以来,被告人肖何雇佣人员,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联系被害人,冒用其他公司的名义,谎称可以办理“微粒贷”或“蚂蚁借呗”信用贷款额度,并以办理贷款额度需要交纳保证金为由,实施诈骗犯罪。至案发,13名被告人共诈骗金额1144415元。其中,具体实施诈骗的10名被告人骗取金额15940至213197元不等,1名被告人仅拨打诈骗电话,涉案金额27876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何招募人员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1名被告人为诈骗犯罪提供资金转移及生活保障等直接帮助;其余11名被告人直接联系被害人并实施诈骗,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系共同犯罪。
庭审中,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有关犯罪事实、罪名认定、量刑情节的意见。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案件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