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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5执恢113号陈九江执行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5-13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执恢113号

陈九江: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胜亿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9年3月14日对你名下位于无为县无城镇水岸怡和花园8幢603室进行评估。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执恢113号执行裁定书、(2019)皖0225评字第023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或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