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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法院三管齐下 “铁拳”重击“套路贷”

发布日期:2019-05-15来源:芜湖中院网站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芜湖法院切实做好边督边改,通过严惩、深挖、防范,三管齐下,对 套路贷犯罪行为铁拳重击。

立足审判,依法严惩。芜湖法院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13类重点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截至2019430日,在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芜湖法院一审受理17227人,审结892人,二审受理791人,审结684人。其中,江涛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典型案例。

重点排查,深挖线索。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其犯罪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为妥善审理、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加大对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芜湖中院专门出台文件,依法开展重点排查,针对已被生效刑事判决认定构成套路贷诈骗、涉嫌套路贷诈骗等不同情况的案件,深挖彻查。

多措并举,源头防范。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防范以民间借贷之名行套路贷犯罪之实行为的发生,芜湖中院出台制度性文件,多措并举,从立案源头严加防范:一是全市法院立案庭对所有民间借贷案件严格把握立案标准,运用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关联案件筛查;二是经关联案件筛查,如涉及已经刑事判决的涉套路贷案件中的被告,且起诉事实已被刑事判决认定为犯罪事实的,应不予立案。如坚持要求立案的,应裁定不予受理;三是经关联案件筛查,如系同一原告起诉多起民间借贷案件,又暂不能判定是否涉套路贷犯罪的,移送各院扫黑办甄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