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民初1662号
陈性希:
本院受理原告吕为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民初16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陈性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归还吕为平50000元,并以5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5月2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算本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陈性希负担。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蜀山法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承办法庭:无为县人民法院蜀山法庭
承办人:文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