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民初1920号
王斌:
本院受理原告董英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王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董英子借款7.5万元,并支付以7.5万元为本金从2018年8月8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1774元,由被告王斌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