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19)皖0225破1号
董后友: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乔秋兵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科瑞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审理。本院于2019年6月11日指定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科瑞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向你通知如下:
于2019年7月20日前,到安徽科瑞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管理人办理公司印章、财务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交接工作,并接受管理人与破产清算有关的询问。
如拒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者予以训诫、拘留。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