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19)皖0225民初1821号李勇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18来源:民三庭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民初1821号

李勇:

    我院受理原告王光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光好借款人民币5万元,,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3月19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0225民初18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