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民初4070号
陈效龙:
我院受理原告沈书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沈书发要求:归还借款6000元及利息8300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小额诉讼)转普通程序]、廉政监督卡、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涧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