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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225执180号江大林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7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225执180号

江大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超与被执行人江大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江大林名下位于无为县牛埠镇牛埠街道6号商住用房。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依法评估无为县牛埠镇牛埠街道6号商住用房,评估价格为678409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执18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皖天恒估价司字(2019)第003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