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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5执恢95号丁仍银、杨梅、童天荣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10-16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执恢95号

丁仍银、杨梅、童天荣: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钱扬满与被执行人丁仍银、杨梅、童天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丁仍银、杨梅名下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勤奋村33-108-1、33-108-3号商业房。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安徽省芜湖市鑫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勤奋村33-108-1、33-108-3号商业房,评估价为680289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执恢95号执行裁定书及芜鑫泰估价字(2019)03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