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民初6152号
芜湖钢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赵祖培与被告芜湖钢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民初61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芜湖钢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退还原告赵祖培工程保证金1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1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