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5民初35号
何继忠:
本院受理原告宋利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宋利军起诉: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2020年1月2日为3000元,后续利息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息随本清);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襄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