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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二)

发布日期:2020-01-31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有关诉讼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延期,时间另行通知,但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的案件除外。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沟通案件有关事项。公开庭审的案件,公众可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庭审过程。

二、疫情防控期间,如因上诉、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也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实施财产查控措施原则上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查控活动;不组织实施重大集中执行活动;确需约见的当事人必须在指定场所进行,且需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跨区域案件需办理事项委托的,一律通过网络事项委托系统进行。

四、疫情防控期间,本院涉诉、涉执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每周三上午院领导接待也暂时停止,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因申请再审、申诉期限即将届满,可在期限届满前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方式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对申诉、申请再审以外的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也可通过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投诉,或以信件的方式反映诉求。对申请再审、申诉及涉诉信访事项进行咨询,可拨打安徽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申诉信访群众确需反映情况的,建议通过电话或邮寄信件反映。

以上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553-6613140

          执行局(执行庭)0553-6616079

          驻院纪检监察组监察科 0553-6614540



无为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