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院新闻

最新通知,无城城区疫情防控实行路长制和店长制管理

发布日期:2020-02-28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3.jpg

4.jpg

各镇党委、政府,无为经济开发区(高沟电线电缆产业园)党工委(管委会),市直、驻无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无城城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管理,经研究,决定在无城城区实行路长制和店长制管理,由市直有关单位承担包保防控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从2020年2月29日开始,市直单位按照分配的包保路段,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的商店、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流动商贩等进行监管,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包保路段的路长。对包保路段范围内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体,由包保单位安排专人担任店长驻点监管。市城管局负责在城区各包保路段安排1至2名工作人员配合市直包保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并对城南片主次干道两侧的商店、超市、菜市场、农贸市场、流动商贩以及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体统一负责监管。包保单位每日道路巡查时间为7:00—22:00,店长监管时间同营业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工作职责

(一)路长职责

1、督促娱乐场所、运动场所、棋牌室、洗浴室、网吧、KTV、影院等人群密闭场所继续禁止营业。

2、阻止流动商贩开展销售活动并进行劝离。

3、对符合恢复营业条件的商业体,督促其落实“四防”(戴口罩、消毒、测体温、通风)措施。

4、督促商业体执行错峰限流措施,鼓励“不进店”消费和“不接触”付款。

5、劝导行人在道路等公共区域不聚集。

6、督促道路上行人佩戴口罩。

(二)店长职责

1、督促商业体负责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2、督促商业体在每天营业前对经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备案,所有进出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

3、督促商业体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否则一律不得进入。

4、督促商业体做好经营场所通风。

5、督促商业体每日进行消毒灭菌。

6、督促商业体经营者执行必要的限制人流措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包保单位要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务必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履职尽责,强化监管,确保各路段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压实责任。各包保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路长责任,选配好店长和上路巡查人员,巡查路段每次不得少于2人,巡查人员须佩戴统一袖章执勤。对背街背巷和城市小区,由无城镇组织人员成立巡逻队,负责对零星商业、流动商贩、小区居民进行监管巡查。城区各菜市场、农贸市场原有监管单位和工作职能不变。

3、加强督查。各包保单位须将路长、店长、巡查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2月28日17:30前报送至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对各包保单位路长制、店长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进行通报。

4、严明纪律。各包保单位要切实加强督促监管,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包保工作不重视、不履责、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问责。

各镇可参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好辖区范围内商场、超市、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



                                                          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