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5民初280号
巫后保:
本院受理原告叶森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叶森林起诉:1.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借款172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沟中心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二O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