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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法院首次远程开庭审理刑事案件

发布日期:2020-03-31作者:审管办(研究室)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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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法院隔空对被告人苏某兵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线上庭审,主审法官、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及公诉人在无为市法院第二法庭现场参加庭审,被告人苏某兵在无为市看守所视频询问室出受审。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无为市法院通过视频方式远程开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苏某兵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鉴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对案件进行宣判,以被告人苏某兵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庭审活动严格按照程序有序推进,现场信号传输稳定、视频清楚流畅、语音清晰洪亮,实时打印开庭笔录,交被告人签字确认,整场庭审从开庭到宣判仅用时不到20分钟,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为保障防疫期间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无为市法院多次与无为市看守所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庭审条件,并最终确定以视频方式审理案件。同时,积极做好庭审各项保障工作,由院综合办公室对网络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院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庭审提押工作,提押法警提供健康证明,并穿戴一次性雨衣、口罩、手套提押被告人,严格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