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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法院出台意见助力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0-07-13作者:审管办(研究室)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打赢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工作要求,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出台《无为市人民法院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打赢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17条具体措施,全方位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工作保驾护航。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好党委政府有关禁捕退捕决策部署。加强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坚决打击涉渔非法经营犯罪,严格缓刑适用标准,加大财产刑处罚力度;公正审理涉渔行政纠纷,做到支持政府依法落实禁捕退捕政策与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并重;依法审理涉渔民商纠纷,做好渔民转产转业过程中各类买卖、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转产转业渔民经济负担;强化“善意执行”理念,稳妥推进涉渔纠纷执行,引导涉渔纠纷执行双方通过和解方式化解矛盾;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同时,依法判令承担生态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充分保障渔民民生权益,在诉讼费缓减免、指派法律援助、设定举证期限、司法救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妥善保障好转产转业渔民切身利益。

《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绿色办理通道,对因禁捕退捕引发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总结涉渔案件审判经验,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加强与水务、渔政等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共抓大保护的工作合力;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典型案例,提升全民生态意识,引导支持政策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长江(安徽段)禁捕退捕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