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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甲楷任无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发布日期:2020-07-15作者:审管办(研究室)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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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甲楷(右二)在宪法宣誓仪式上庄严宣誓

    7月13日,在无为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经会议审议通过,任命邓甲楷同志为无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为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