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5民初2969号
龚明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桂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皖0225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张桂英与被告龚明林离婚。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