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20)皖0225执2476号鲁永叶、王拥政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送达

发布日期:2020-12-24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5执2476号

鲁永叶、王拥政:

    我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无为县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鲁永叶、王拥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12月1日对你名下位于无为县无城镇御龙湾住宅小区24#2单元2606室不动产进行评估。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皖0225执2476号执行裁定书、(2020)皖0225评字第248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或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