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将至,为做到廉洁文明过节,现就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严禁借节日之际搞说情打招呼、充当诉讼掮客等违纪违法问题。
3.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礼品礼金及旅游、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参与高档消费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酒后驾车。单位公车除节日期间执行公务外,一律封存停院。
6.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杜绝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带头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请全院干警严格遵守,并做好值班工作,做到节日期间不越红线、不踩雷区。最后,祝全体干警及家人节日安康!
市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