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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矛盾大 法官耐心细调解

发布日期:2015-04-13作者:本院 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针对目前医患纠纷案件频发,患者对立情绪较大的特点,无为县法院民二庭的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努力寻找调解时机和途径,合法合情的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几年的医患纠纷案件。

原告金某某因急性胆囊炎、胆囊结石在被告无为县人民医院进行了胆囊切除手术,但术后切口疼痛不止,生命垂危,转至皖南医学院附属弋矶山医院抢救,行二次手术。术后患者认为无为县人民医院处置不当,让自己遭受了极大的身心创伤,现身体虚弱,无法从事正常的农业生产,因其是农业生产大户,有相当收入,为此提出了十九万元赔偿请求,但其伤残等级只有十级,且无为县人民医院过错参与度只有70%,被告只同意在五万元以内进行赔偿,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在审理期间,原告金某某及家人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扬言要去无为县人民医院杀人,放火,拼命,干扰了无为县人民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为了防止医患矛盾的激化,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和目标,多次找原告金某某及家人谈心,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同时联系原告的朋友、领导、亲属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向被告客观地分析原告的伤害程度和对其生活、生产造成的现实影响和损失,要求被告给予适当的赔偿。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十万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被告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