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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好民事诉讼法学

发布日期:2015-04-13作者:刘杰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11日起实施。这是民诉法自1991年实施以来的第二次修改,本次修改是对现行民诉法(2007年修改,200841日实施)的进一步完善。

面对即将实施的新民诉法,作为法院工作人员如何学习并熟练运用,这将是新年伊始前的一个重要的任务。笔者认为:首先,学习新民诉法必须牢牢抓住在哪里?新民诉法新创设了哪些制度?修改后的民诉法一共创设了八大制度,例如小标的案件,一审终审、当事人选择法院,应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虚假诉讼侵权、通过恶意诉讼逃避执行等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新增公益诉讼案件类型,为进一步探索公益诉讼制度开启程序大门等。其次,面对这些新制度,怎样理解并加以运用。笔者认为应该把修改后与修改前的进行对照,同时查看立法背景即为什么要修改,与现阶段国情不符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弊端,这样会加深理解,更有益于根除我们已经形成的修改前运用民诉法的思维;最后,学习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是如何运用新民诉法审理案件,必须充分注重案件审理,只有在办案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加深对新制度的理解与运用,从而实现融会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