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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沟通 握手言和 巧执行 案结事了

发布日期:2015-04-23作者:范益民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日前,无为法院通过大量前期铺垫工作,顺利执结了一起长达2年的执行案件。

吴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伤残鉴定为一级伤残,除保险公司赔偿款外,驾驶员张某仍然要承担45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吴某现已在家卧床多年,有几个子女轮流照顾,该案执行已经两年多,没有执行到一分钱,吴某子女意见较大,但苦于找不到当事人,吴某子女不时到法院要求尽快执结该案。

在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首先认真调阅了审理、执行卷宗,发现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查找张某的配偶及车辆挂靠公司的财产线索。经过调查,张某的配偶在扬州市有部分存款,车辆挂靠公司已经注销登记了。执行法官通过以张某配偶存款所在地的开户银行找人,以车辆挂靠公司注册登记的股东找人为突破口,终于查找到了张某的下落,同时发现有一股东在银行有一定的存款,遂依据股东在公司注销后未清算、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冻结了该股东在银行的存款,并联系上了股东。经过了解,驾驶员张某与吴某均是同一行政村村民,股东和吴某竟然有一点的亲戚关系;这当中,吴某以张某将其撞倒后,未及时给付治疗费,又未在农历年节中予以看望,而耿耿于怀;张某则认为有保险公司赔偿款后,本案后期一直由其哥哥处理,其本人外出打工,未及时关注后续状况,意识淡薄。

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对吴某以亲情联络为沟通桥梁,对张某以法律严肃性晓之以理,同时以亲情加以辅助,通过股东在中间周转,经过背靠背思想工作努力后,双方当事人到场,当场以一次性给付16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