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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母子亲情还怎么维系

发布日期:2015-06-03作者:文子英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引发的追索抚养费案件。刚收案后,我就习惯性地开始认真阅卷。

黄大胡与谢秀秀于20129月份,经法院判决后离婚。婚生子黄志志,时年9岁,归男方黄大胡抚养,谢秀秀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于每年12月底一次性付清。这是第一次申请执行,执行标的7200元。

案情就这么简单,执行标的也不大。是直接进行财产查控,就案办案,还是约谈当事人,探求解决之道呢?我犹豫了……如果谢秀秀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黄志志岂不每年都要申请执行?离异家庭是否已经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母爱,如何来维系母子亲情?

我情不自禁地拨通了黄大胡留在申请执行书里的电话。“我是法院执行局的文法官,你申请执行的案子由我承办,我能和你当面谈谈吗?”“谈什么,把钱给我就行。”黄大胡生硬的说。“你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到你家去,想了解一下谢秀秀的一些信息,有利于我们执行。主要是想了解一下你儿子的学习和你的家庭情况,有没有需要我们帮助的地方?”“那好吧!”黄大胡懒懒道。

放下电话,我和另一名法官立即赶往谢秀秀家。谢秀秀的母亲接待了我们,她说:谢秀秀出去打工了,日子过的不怎么样,她也想孩子,黄家人不给看。我说:“黄志志也是你的外甥,婚姻不在亲情在,母子连心,可不能不管呀!想看孩子我们会尽快安排他们见面的。”也许是我的话打动了这位母亲,她把谢秀秀的电话给了我。我随后就拨通了电话,经过一番沟通、解释,谢秀秀最后说:“孩子是我生的,我会养的,明天我叫哥哥送钱到法院,但必须要给我看孩子。”母爱是伟大的,多么通情达理的妈妈。我还有什么理由不让这起案件圆满彻底解决呢!

第三天,我提前按约来到黄大胡家。有个大点的孩子正在吃早饭,有个女人正在喂另一个小孩吃饭。我热情的同那个女人打招呼,并说明来意。这时黄大胡从里屋出来,我便和他们一家聊起来,从男人的责任、担当,到夫妻相处、居家过日子,我有意识的提点这对夫妻,很快夫妻俩开始对我客气起来。我适时说出了我已同谢秀秀沟通好的方案:把谢秀秀的电话号码给黄志志,你家的电话号码也要给谢秀秀,谢秀秀要与孩子通电话或者见面你们不得阻拦;你们以孩子的名义办张银行卡,以后每年的抚养费,谢秀秀都打到这张卡上,你们也不要申请执行了,安心的带好孩子,过好日子。“那这样最好!”夫妻俩笑逐颜开。“7200元你们点点,孩子也要上学去了,我能送黄志志到学校吗?”“行,行!” 夫妻俩异口同声。

在上学的路上,我问黄志志有没有想妈妈,孩子忽闪着眼睛,似有泪光。他跟我儿子差不多大呀,12岁,花一样的年华!

我跟他说:父母离婚就像你和要好的同学有一天玩不来一样,就会少了联系甚至不来往,但父母对你的关心、爱护是依旧不变的,不要因为这个影响了学习;男孩子要勇敢、有担当,在家,要做力所能及的事;在校,要努力学习、学好本领,将来回报父母、社会。

一会就到了校门口,我把《便民联系卡》给了孩子,叫他在学习或生活中有疑问、有困惑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孩子似懂非懂的接过卡片,昂首挺胸步入了校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