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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风采

发布日期:2016-04-20作者:本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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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男,汉族,安徽省无为市人,1984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3年至2018年连续六年均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多次受到市、县两级法院嘉奖,2020年荣获芜湖市法院天平奖。

2016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该同志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他勇挑大案、要案、难案承办任务,先后承办了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吴福银受贿案、被告人倪世明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2.26东方煌城涉黑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安徽日报、大江晚报等媒体对相关案件予以报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同志担任院扫黑办联络员,将日常的刑事审判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衔接,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他认真起草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计划、实施方案、总结等有关材料,主动撰写新闻宣传报道,深入开展专项斗争调研。该同志还担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员,深入多个乡镇作专题宣讲,为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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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明龙,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工作中,他始终胸怀大局,默默奉献,勤勉敬业,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情怀与担当。20165月工作岗位调整后,他每年办理刑事案件100件以上,曾主办了全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一批有着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田明龙同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摆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不断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实效,夯实理论功底。通过不断学习,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够正确看待自己的位置,正确对待手中的审判权,正确看待个人得失。

廉洁自律是一名党员法官的终生必修课。田明龙同志不断提醒自己模范带头遵守法律,恪守法官职业准则,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做一个有法律信仰、有职业操守、有正义良知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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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益民,男,19759月生,共产党员,19965月起参加工作,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严桥法庭副庭长。曾获得市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嘉奖,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范益民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不断增强自身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工作中,他注重执行实践经验总结,善于运用语言的艺术,对当事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力求每一个案件都能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工作中他还注重团队意识,充分发挥团队的战斗力,最大限度内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对待同志既是工作上亲密的战友,也是生活上相互关心的兄弟姐妹。

干一行,爱一行,范益民同志对审判事业无比忠诚,以兢兢业业工作态度,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一心为民的法官情怀,深刻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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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静,女,197610月出生,共产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曾荣获“芜湖市十大女法官”称号,被授予芜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多年来,冯静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从一名普通干警逐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庭室负责人,期间她始终怀揣对法律的敬仰和对群众的深情,扎根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的人文关怀。她曾经说到:“司法最终的结果可能是无情的,但是司法的过程却可以是温暖的;法官是理性的,但绝不应该是冷酷的,甚至可以是充满温情的”。正是凭借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和对当事人的温情,让她甘做物质上的贫者,却享受着精神上的富庶,在审判一线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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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涛,男,1974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无为市人民法院高沟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该同志自1994年进入无为法院工作以来,始终能做到不计个人得失,勤勉敬业,任劳任怨。他勤于学习,注重保持较高的政治、业务素养,作为共产党员,他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始终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工作中,他总是秉公办事,始终做到清廉自律,一尘不染,在审判一线工作多年,从未发生一件违法违纪的事,始终守得住寂寞,洁身自好。在业务上,他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始终保持着谦虚好学的精神,争做学习型法官。

汪涛同志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司法行政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被无为县人民政府授予“十大优秀青年”称号,两次受到市中院记三等功,其所撰写裁判文书多次在全市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奖,并连续六年被评定为优秀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