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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赴无为县调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12作者:转载芜湖中院网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4月8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一行赴无为县专题调研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无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黄汇文主持调研座谈会。

黄汇文结合无为县监察委近期查办的相关案件,简要介绍无为县纪委、监察委工作开展情况,并着重汇报无为县监察委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座谈会上,针对留置措施运用、多种犯罪的牵头办理部门、案件移送交接、非法证据排除、自首情节认定等事宜,与会人员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对相关工作达成共识。

胡敏指出,此次调研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征求无为县纪委、监察委对人民法院工作意见,尤其是对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意见;二是听取监察委对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要求;三是研究如何构建新形势下监察委和法院工作沟通衔接机制。

胡敏强调,一要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认真做好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二要进一步规范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智能化建设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办案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办案沟通交流机制。三要密切关注涉案舆情动态。加强舆情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实现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四要树立“精品”意识。要反复梳理、精心谋划,制定完整规范的庭审预案,从庭前会议准备、司法礼仪、庭审能力等方面进行认真准备,严谨高效完成庭审工作,努力打造“精品案件”。五要注重打造工作“亮点”。通过探索建立重大职务类犯罪案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强化职务犯罪财产刑执行,加大庭审公开直播力度等方式,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职务犯罪审判模式。六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要突出案件特点,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强大声势,提升社会影响力。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强国,无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晨等参加座谈。

(图文: 黄梦媛 陈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