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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墩镇原党委书记曹根谊犯受贿、贪污罪一审获刑三年零六个月

发布日期:2018-04-27作者:研究室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曹根谊(右)与其驾驶员陈荣胜(左)同堂受审

2018年427日上午,无为县十里墩镇原党委书记曹根谊受贿、贪污案在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同案宣判的还有曹根谊的驾驶员陈荣胜。

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7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曹根谊利用担任无为县陡沟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鹤毛乡党委书记、乡长,十里墩镇党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征地拆迁、工程招标、支付工程款、职务调动等方面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71.8万元和价值2.1万元的“帝舵”牌手表一块。

被告人曹根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陈荣胜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其中曹根谊单独贪污2.2945万元,伙同陈荣胜贪污5.967万元。

2017年1018150分,被告人陈荣胜酒后驾驶皖BNH321号微型轿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9mg/100ml

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曹根谊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80000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8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88000元。以被告人陈荣胜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6000元;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12000元。对两被告人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800615元和“帝舵”牌手表一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曹根谊、陈荣胜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