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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布日期:2018-09-10作者:本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第一部分 无为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由本院决定再审和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的案件。

(三)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四)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

(五)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政策适用问题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七)对全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专业培训,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九)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

纳入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无二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无为县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无为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542.6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42.6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3.63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扶贫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54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2.6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54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3.03万元,占60.77%;项目支出1389.63万元,占39.2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42.6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542.6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3.63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扶贫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2.6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3.63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扶贫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3.63万元,增长17.3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扶贫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794.97万元,占50.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82万元,占6.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4.63万元,占3.8%城乡社区(类)支出452万元,占12.76%农林水(类)支出912.98万元,占25.77%住房保障(类)支出20.26万元,占0.57%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87.22万元,支出决算为35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扶贫费用增加。其中: 基本支出2153.03万元,占60.77%;项目支出1389.63万元,占39.2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5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67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减少。

2. 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超年初预算1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两庭建设增加国债项目新建石涧法庭综合审判楼工程项目。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局代发。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后,在职人员缴费基数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9万元,超年初预算数6.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标准提高。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保缴纳基数提高。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7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医保缴纳基数提高。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超年初预算数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派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12.98万元,超年初预算数912.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精准扶贫政策,扶贫费用增加。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降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无为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为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6万元,比2016年减少177.55万元,下降31.6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为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无为县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