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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0225民初4886号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付吉平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01-05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0225民初4886号

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付吉平: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市佰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付吉平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芜湖市佰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代理记账服务合同关系;二、被告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芜湖市佰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代帐服务费28000元,并自2020年10月10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承担利息;三、驳回原告芜湖市佰兆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0元、保全费320元,共计820元,由被告无为县金广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225民初4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