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47号
陈永炉:
本院受理原告何帮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何帮法起诉: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无为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0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