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1027号
叶荣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诉被告叶荣芝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起诉:<1.请求判令被告叶荣芝偿还透支本金99620.11元及利息和违约金;2.判令被告叶荣芝承担律师费2000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下午3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