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1)皖0225民初2150号方光荣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5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2150号

方光荣:

    我院受理原告王成与被告方光荣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方光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成劳务报酬款32950元,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3295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4元,减半收取计322元,由方光荣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5民初2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沟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