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1470号
何孝芬:
本院受理原告朱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5民初14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朱凤与被告何孝芬离婚;二、驳回原告朱凤的其他诉讼请求。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