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3461号
丁友宏:
本院受理原告钱名霞(有名钱名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被告丁友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钱名霞劳务费人民币12090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5民初3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