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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5民初3461号丁友宏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8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3461号

丁友宏:

    本院受理原告钱名霞(有名钱名姐)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结果:被告丁友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钱名霞劳务费人民币12090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5民初3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