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4499号
周亚平:
本院审理原告安徽绿洲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亚平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5民初449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