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25民初2636号
李杰:
本院受理原告王艺与被告李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225民初26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李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王艺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自2019年6月12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