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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皖225执恢422号王万倾、汤汇芝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02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皖225执恢422号

王万倾、汤汇芝: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桥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春姐、王万倾、汤汇芝、程求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预拍卖被执行人王万倾、汤汇芝共有的位于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集群路5号(含二层)、5-1号(含二层)房产。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委托江苏金汇通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依法评估南京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集群路5号(含二层)、5-1号(含二层)房产,评估价格合计为296万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苏金汇通房估字第[F-2021-406]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