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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225执594号宣祖宝、张玉琴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4-22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225执594号

宣祖宝、张玉琴: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立文与被执行人宣祖宝、张玉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预拍卖被执行人宣祖宝、张玉琴共有的位于无为市无城镇融城绿景小区E07幢306室。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委托安徽万达房地产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依法评估无为市无城镇融城绿景小区E07幢306室,评估价格合计为1029592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225评字第3号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及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