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225执2376号
吴书亮: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吴平与吴书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吴书亮、黄菊林名下所有的位于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湾水蓝湾94幢703室(不动产权证书号:皖(2018)无为县不动产权第0008322号)。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委托安徽天健房地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依法评估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湾水蓝湾94幢703室不动产,评估价格合计为1058346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225执2376号执行裁定书及天健房估报字(2022)010145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房地产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