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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5执1834号许少俊、任陈慧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1来源:执行局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5执1834号

许少俊、任陈慧: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石皓洁与被执行人许少俊、任陈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22年10月18日对你名下位于无为县无城镇晏公花园安置房12幢602室进行评估。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5执1834号执行裁定书、(2022)皖0225评字第235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或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