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23)皖225执恢446号许峰拍卖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06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225执恢446号

许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芜湖金运朋玻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章明、许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预拍卖被执行人许峰名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华强广场5#楼1单元2901室不动产。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225执恢446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执行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