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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225执975号王文祥、吴孔玲拍卖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8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225执975号

王文祥、吴孔玲: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城支行与被执行人王文祥、吴孔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预拍卖被执行人王文祥、吴孔玲共有的位于无为市无城镇湖滨小区8幢201室不动产。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225执975号拍卖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执行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