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执恢315号
安徽格林生态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沟支行与被执行人安徽科瑞达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格林生态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后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你名下位于无为市高沟镇健全村土地及厂房进行评估。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25执恢315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申请人)、(2023)皖0225执恢315号执行裁定书之二(拍卖)、(2023)皖0225评字第158、159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或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书。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