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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25执恢487号安徽格林生态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及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2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执恢487号

 

安徽格林生态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与安徽格林生态高分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张云飞、陆婷婷、姜文、董后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你司名下位于无为市高沟镇健全行政村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无国用(2014)第116号】及一处厂房(权证号:无房031016)并进行了市场价格。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25执恢487号执行裁定书(变更申请执行人)、(2023)皖0225执恢48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拍卖)及(2023)皖0225评字第170、171号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估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本执行裁定书及估价报告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