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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皖225执1604号彭小娟、任大权拍卖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11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皖225执1604号

彭小娟、任大权: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啟银与被执行人彭小娟、任大权、任家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预拍卖被执行人彭小娟所有的位于无为市无城镇观澜半岛4幢1单元302室不动产。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皖225执1604号之三拍卖裁定书及上述不动产评估报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拍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执行裁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