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近日,无为法院金融审判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廖女士于2022年11月份某日驾驶其无号牌电动车时,因避让右侧车辆,导致电动车侧翻,廖女士由此受伤,电动自行车部分受损。廖女士并未及时报警,而是在事故发生三天后才报警处理,造成相关证据灭失,部分事实无法查清,交警部门遂出具交通事故证明,未对该事故定责,导致后期案件诉讼难度增加。
在审理过程中,无为法院秉着“人民至上,公正司法”的理念,向交警大队调取了事故证明书、询问笔录以及事发现场视频监控等材料,尽可能还原事故现场。最终通过综合认定,事故三方在本起事故中均有过错,各负事故同等责任。
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无小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并由交警部门定责,方便后续处理相应赔偿问题,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