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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车辆,买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10-18作者:胡婷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在社会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下,驾车出行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车辆买卖交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但面对买卖对方拒不配合过户的情形,又该如何解决呢?

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件因车辆买卖引起的诉讼,当事人急切表示:“法官,我将车卖给了被告,车辆已交付,车款也收到了,但现在合同约定的过户期限已到,他一直迟迟不配合我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拖再拖,我也怕对自身产生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诉求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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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3年2月份,张某某就名下一辆摩托车与杨某签订了《转让过户协议》,明确约定张某某以5000元的价格将案涉摩托车转让给杨某,双方于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杨某于当日将车款5000元支付给张某某,张某某亦将案涉摩托车交付给杨某,后张某某一直与杨某沟通完成车辆过户,但约定的过户时间届满,杨某仍未出现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沟通未果,张某某为维护自身的权益,无奈诉致法院。

“不能过户不是我个人原因造成的,我只是代替他人前去购买车辆,只是当时不懂,就自己签订的合同,而且车子不在我这里。”杨某面对张某某的诉求均不予认可,并表示无法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审理

主审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诉辩意见,经多次调解未果,遂作出判决——张某某与杨某签订的《转让过户协议》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并未违反法律法规,故该合同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张某某基于协议将案涉车辆交付给杨某(杨某也已向张某某支付了购车款),杨某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应当积极配合张某某办理好车辆过户手续。


    

法官提醒

车辆交易买卖,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均应恪守诚实信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以免产生潜在的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