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25民初6501号汪媛媛起诉状副本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2作者:无为市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25民初6501号

汪媛媛:

    本院受理原告王金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王金龙起诉:<1、判准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